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
為做好湖北省在外人員返鄂、省内人員返漢服務管理工作,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湖北省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(以下簡稱防控指揮部)負責統籌做好本轄區範圍内返鄂返漢人員的跟蹤服務、衛生防疫等工作。
二、湖北省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防控指揮部在本轄區确定的進出口通道設置綜合服務站點,做好人員迎接、體溫檢測、信息錄入等工作。
三、由湖北省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防控指揮部指導督促轄區内返鄂返漢人員所屬單位和居住地社區,按防疫工作相關規定,做好返鄂返漢人員的健康監測工作。
四、返鄂返漢人員,須由所屬單位或社區(村)向所在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防控指揮部提出申請,經審核同意後返回。
五、返鄂返漢人員返回途中,必須遵守所在地、途經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。
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
2020年1月31日